張貼日期: 2025-01-16 10:32:31 點閱:78
一. 依「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 則」規定略以,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至少應置1人,其專 業人員得由符合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規定之教師或職員 專任或兼任。又依「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」規定略以, 國中小圖書館如無相應資格人員,得由曾修習圖書 資訊或 閱讀推動相關專業課程者擔任;另圖書館專業人員每年應 接受20小時以上之專業訓練。
二、為持續協助各國中小達成前開規定,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業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拍攝線上專業訓練課程,提供尚無圖書館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修習,及已有圖書館 專業人員之學校教職員增能:
(一)114年度自1月15日起開放修習「全國圖書教師磨課師課 程(基礎)」,各國中小倘未具符合圖書館專業人員資 格者,學校教職員可透由修習本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明, 以符合擔任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資格。
(二)114年度增開「資訊素養融入專題探究課程」,自114年1 月15日起開放修習,各國中小圖書館專業人員得透由修 習本課程取得每年20小時之專業訓練時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