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學務主任 張貼至 2025-07-31止
張貼日期: 2024-07-17 14:57:30 點閱:336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802527A號函、「性別平等教育法」(以下簡稱性平法)第12條、教育部113年2月1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0482D號函、113年3月6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1024D號函及113年4月18日臺教學(三)字第1132801537B號函及彰化縣政府113年6月19日府教特字第1130233048號函辦理,本校應配合修訂彰化縣和美鎮新庄國小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、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。
二、依來文規定彰化縣和美鎮新庄國小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、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須經校務會議表決通過113學年度方可實施推行。
三、請同仁先行審閱新庄國小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草案、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草案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草案內容,本校擬113年7月26日上午8時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議決。